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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律師培訓進階課程:環境刑法之適用、競合與實務
一、活動緣起
「環境律師培訓進階課程」要帶學員深入的環境議題「環境刑法」,是關於排放有害健康之物而汙染環境者將被課以刑責的制度。目前法制上藉由刑罰的手段,以期達到遏阻、預防乃至懲罰環境犯罪行為之目的,然而實務上往往因為構成要件不明確或舉證困難,而難以發揮實質效果。
為了改善前述問題,我國刑法第190-1條配合2018年司改國是會議之決議進行修法,將原來構成要件中之「致生公共危險者」予以刪除。然而,如此修法結果卻也衍生出其他問題,其中備受質疑的包括刑法第190-1條將變為無明確的裁罰標準,而可能在實務操作時遭到濫用,並將造成不同法體系間競合之衝突。
本次課程將透過環境刑法案件實務之分享,以及對刑法第190-1條修法後所衍生的問題進行學理研討,帶領學員深入認識環境法領域中重要的一環───「環境刑法」,期許令學員對於環境刑法之實務操作及學理思考皆達到專業進修之效果。
二、主辦單位
環境法律人協會(EJA)、環境權保障基金會(ERF)、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TBA)
三、活動說明
- 課程主題:以環境刑法為主軸,透過日月光K7廠案件實務經驗的分享,以及對於修法後之刑法第190-1條應如何解釋及適用等議題進行學理研討。
- 課程講師:本次課程邀請到深諳環境刑法議題,並具有豐富環境刑法偵查及訴訟經驗的檢察官、律師前來分享,培養學員具備完整的理論與實務操作能力。
- 課程形式:本次課程共計二堂課,每堂課三小時,授課方式為單日全天之講座式課程。
四、課程時間及地點
- 上課時間:2019年3月30日(週六)9:00-17:00
- 上課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裕民大樓,捷運中正紀念堂站4號出口旁)
五、參加對象及報名方式
- 參加對象及名額:本活動參加對象為對本課程主題有興趣者,預計開放報名名額共90名。
- 報名期間:
- 第一階段報名期間:2019年1月30日(三)至2019年2月13日(三)。此報名期間僅供EJA會員 、台北律師公會會員 以及 曾參與EJA「環境訴訟實務課程」、「環境律師培訓課程」或「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之舊生學員 報名。
若第一階段報名期間結束後尚有餘額,始開放第二階段報名期間。 - 第二階段報名期間:2019年2月18日(一)至2019年3月24日(日)。此報名期間供有興趣之一般大眾報名。
- 第一階段報名期間:2019年1月30日(三)至2019年2月13日(三)。此報名期間僅供EJA會員 、台北律師公會會員 以及 曾參與EJA「環境訴訟實務課程」、「環境律師培訓課程」或「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之舊生學員 報名。
- 報名方式:填寫課程報名表單,並於報名成功後2日內繳交課程報名費用。超過繳費期限未繳費者,系統將自動取消報名資料。
※律師參與本課程,得登錄律師在職進修課程時數。
六、課程費用
- 本次課程報名費用:新台幣2000元。
- 舊生優惠價:若您是曾參與EJA「環境訴訟實務課程」、「環境律師培訓課程」或「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之舊生學員,可享課程報名優惠價新台幣500元!
※課程報名費用將開立正式收據(非捐款,不得抵稅),於課程當日簽到時發放。
※本課程敬備午餐供學員使用。
七、課程安排
2019年3月30日(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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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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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2:30 |
日月光K7廠案件實務 |
主講人:黃元冠(臺灣高等檢察署 檢察官) 吳明駿(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 |
課程內容:介紹日月光K7廠案件之相關爭點,並分享環境刑法案件之偵查及訴訟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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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4:00 |
午餐及休息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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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刑法第190-1條修法後之解釋與適用暨與行政法之競合 |
主講人:詹順貴(本全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
課程內容:針對環境刑法相關法令規定之適用及競合問題,進行學理層面之研討。 |
八、活動聯絡人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處 宋采臻專員
電話:02-23880667 / 傳真:02-23880797 / E-mail:eja@eja.org.tw
【一般】「未曾參與」EJA環境/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 | NT$ 2,000 |
【舊生優惠】「曾參與」EJA環境/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 | NT$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