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今年10月27日,全國律師聯合會攜手台北律師公會,於台大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聯合舉辦、內容相當精彩的「企業永續發展的法律新視野-以永續報告書的法律風險為中心」論壇嗎?
本會將持續推出論壇精彩的重點側記!首先本會秘書長,在引言時即強調「永續報告書」不應該被視為企業行銷公關的文件,而是遵照各個重要的撰寫準則,揭露公司在E(環境)S(社會)G(公司治理)的內部風險,永續報告書如果能充分將公司發展的重大風險以及發展機會透明揭露,將成為公司董事、高階管理階層重要的決策依據,特別在未來有關氣候變遷相關的一般性財務揭露,納入公司年報後,也將成為投資人對於公司在低碳經營的表現,成為投資者進行永續投資、影響力投資的重要參考指標!秘書長特別強調永續報告書的重點應該放在公司風險治理。才能真正因應氣候變遷達到企業轉型的目的。